中醫師特種考試專業科目試題申論題與
測驗題占分比例調整為50:50
【2006/5/8更新】
一、考選部於5月8日公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
(以下簡稱中醫師特考)
各應試專業科目申論題與測驗題占分比例調整為50:50。
經考選部以91∼94年中醫師特考錄取人數推估,此調整將可提升錄取率。
二、查中醫師高考與中醫師特考均屬中醫師國家考試,惟因兩者之應考人來源不同,
其中高考係屬具有正規中醫養成教育者參加,特考係未具正規學程,
以自修或補習教育並經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報考,因兩項考試之測驗方式不同,
其錄取率亦有差異。
爰近來社會各界對於中醫師特考之:
1.試題題型,
2.應試專業科目占分比例,
3.研訂中醫師特考之應考人,於修習一定學科學分後,
取得參加中醫師高考應考資格等議題,
多次透過民意代表召開公聽會、發動集體請願或一人一信等方式,
強烈表達不滿之訴求。
該部極為重視此一情況,並積極邀集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中醫師公會、
中醫有關學者專家及中醫師特考應考人代表、
立法委員等召開研商會議交換意見,
綜合各界之意見及國家法律之規定,
中醫師特考應考者與中醫師高考應考者接受完整之現代化中醫培訓教育過程,
修習完整之中醫專業學識及中醫臨床診療訓練等教育養成背景有別,
基於中醫醫療品質與市場穩定之兼容並蓄,
中醫師高考與特考應視實際需要分別採取適當之考試方式加以衡鑑篩選。
三、考選部表示,民國89年3月29日立法委員37人
聯合提出專技人員考試法第13條修正案時,
其提案意旨即明確宣示:「為落實中醫教考用制度,促進我國中醫長遠良性發展,
維持正規教育擇才與檢定考試分流」原則;另民國91年1月17日修正公布之醫師法第3條,
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僅能參加中醫師特考,中醫師特考舉辦至100年後廢止等,
即已由立法機關確立我國中醫師之選才必須以受過正規中醫教育培養產生,
俾使中醫教、考、用能密切配合,提升我國中醫醫療水準之國家政策。
行政機關基於依法行政,自當遵循辦理。